连同控方星期四加控的两项伪造罪名意图欺骗的罪名,苏剑锋目前总共面对六项控状。(档案照片) 涉嫌向两家银行提交三份伪造的公司年度报告,以欺骗银行相信一名女子有合法财富来源,30亿元洗钱案被告之一的苏剑锋被加控两项罪名。 苏剑锋(35岁)原本就已面对四项抵触贪污、贩毒和严重罪案法案(没收利益)的控状,指他持有55万零903元现金,以及持有策安保安机构三个保险箱总数1700万元现金。这些款项全额或部分是非法线上赌博赃款。 连同控方星期四(2月8日)加控的两项伪造罪名意图欺骗的罪名,苏剑锋目前总共面对六项控状。 控状显示,苏剑锋涉嫌分别在2022年3月22日和2023年5月8日,向新加坡银行(Bank of Singapore)和渣打银行提交三份伪造的厦门周行贸易有限公司(译音)的年度报告。 延伸阅读 28亿洗钱案被告苏文强潜逃风险高 保释申请被拒 洗钱案金额增至逾30亿元 另两人被通缉 苏剑锋被指伪造上述文件,意图欺骗银行相信陈秋燕(译音)有合法的财富来源。 不得保释的苏剑锋,在通过视讯面控时全程保持沉默。案件展期至2月15日进行审前会议。 30亿元洗钱案被控的10人,除了苏剑锋之外,王水明(43岁)、苏文强(32岁)和苏宝林(42岁)早前也被加控八至11项控状不等。 其中,王水明被指伪造三家公司的财务报表给大华继显;苏宝林涉嫌利用赃款购买房地产及向国内税务局谎报盈利等;苏文强则被指使用赃款购买奢侈品、名酒和支付房租,以及伪造文件和向人力部做出虚假声明。 王水明、苏文强和苏宝林目前分别面对16项、11项和10项罪名。王水明是涉案10人中面对最多控状的一个。 根据《刑事法典》第468节条文,任何人伪造证件作欺骗用途,可被判最长10年监禁和罚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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