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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法识法:法庭上为聋人通译 手语也能掷地有声

2024-7-15 09:34| 发布者: 家淳秋| 查看: 81 |原作者: 迪拜网

摘要: 本地法庭审理案件以英语进行,不懂英语的被告难免听得“蒙查查”;如果听不见,又没有通译员的帮助,被告更会不知所措。本期《说法识法》访问新加坡聋人协会的手语通译员和协会法律诊所的志愿律师,了解手语如何在法 ...
本地法庭审理案件以英语进行,不懂英语的被告难免听得“蒙查查”;如果听不见,又没有通译员的帮助,被告更会不知所措。本期《说法识法》访问新加坡聋人协会的手语通译员和协会法律诊所的志愿律师,了解手语如何在法庭派上用场,发挥维护正义和强化可及性作用,以及如何引导聋人获取法律援助。
新加坡聋人协会去年提供的通译服务次数达2103次,通译员除了走入社区提供通译服务,也到法院帮助不会英文英语、通过手语表达的被告,让他们有办法与法官和律师沟通。
2019年至2023年,新加坡聋人协会为278起法庭案件提供手语通译服务,去年接到的法庭手语通译申请是五年来最多,共73个。

  
 


  曾诗美(左)的手势是“通译”的意思,陈嘉伟的手势则是“法律”的意思。(李姿仪摄)
 
其实聋人也能胜任法庭手语通译员的通译工作,为聋人和其他人搭起沟通桥梁。45岁的陈嘉伟是一名聋人,他2015年加入新加坡聋人协会,负责推广聋人可及性意识,目前也是协会的手语通译员。
他接受《联合早报》访问时用手语忆述:“我上幼儿园时不会手语,不善与同学交流。家人得知我在学校非常安静后,决定找医生问诊。根据母亲的说法,我出生时听力无碍,相信是一次高烧才导致双耳的听力受损,右耳的听力比左耳的听力弱。医生确诊我是聋人,发音能力有限。家人随后安排我到嘉诺撒学校上学,我便开始接受言语治疗、音频训练,同时学习手语。”
手语教师转当通译员
陈嘉伟2021年起从事通译工作,事先经过了约一年的培训,包括掌握通译行为准则和理论。“我原本是手语教师,后来想当通译员,因为发现一些年长聋人不会英文英语,他们与手语通译员互动时会有沟通障碍。身为聋人,我对聋人群体和文化的理解更深刻,所以接受通译培训,希望帮聋人和听觉正常者更好地沟通。”


  陈嘉伟全程用手语接受采访。(李姿仪摄)
 
陈嘉伟的第一份法庭通译任务在2023年。“(我)尽管上了法律相关的课程,早前也跟资深手语通译员到法庭学习,第一次帮被告通译,法庭气氛严肃,还有法官和律师看着我的压力,我的脚全程都在发抖。”
听不到法官或律师说话,聋人通译员如何通译?现场有另一名听觉正常的手语通译员,充当法官律师等和聋人通译员的沟通桥梁。
是否安排聋人通译员 取决于被告教育水平
那为什么还需要聋人通译员?聋人通译员长期融入聋人群体,对聋人文化的理解深刻,与聋人被告沟通时更从容自如,可更有效地把被告或法官要表达的意思译出来。
不过,聋人被告申请手语通译后,聋人协会不一定会同时安排聋人和听觉正常的通译员到法庭完成通译工作。陈嘉伟解释,是否安排聋人通译员取决于聋人被告的受教育水平。
一般上,协会接到申请后会先进行了解,如果评估有聋人通译员在场能帮被告的案件更顺利过堂,了解庭上发生的事情,才会安排聋人通译员和听觉正常的通译员一起到法庭。
陈嘉伟指出,老一辈的聋人未必懂得英文英语,也可能没有学习新加坡式手语,主要通过简单且不规范的手势沟通。


  陈嘉伟示范如何用手语表达“家”。(李姿仪摄)
 
例如,新加坡式手语中,若要表达“家”,得把手指和拇指并拢,先触碰嘴角旁,再把手往上移至靠近耳朵旁的脸颊。不过,一些不懂手语的长者,很可能将双手指尖搭成“^”形。


  陈嘉伟遇过不懂手语的长者,以这个手势比“家”。(李姿仪摄)
 
陈嘉伟说,“家”只是一个例子,即使比成“^”形,一般人还是看得明白,但他遇过被告看不懂手语中的“吸毒”,这时只能形象化地表现吸毒。
手语通译员:要保持中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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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曾诗美有约10年的法庭手语通译员经验。(李姿仪摄)
 
通译员曾诗美(35岁)是听觉正常者,上理工学院时开始学习手语,便喜欢上这个语言。
“我可以用手语与他人在公共场合上交流,旁人却未必看得懂我们在讨论什么。手语也让我有机会接触聋人群体,提升我的沟通能力。”
最大挑战是理解术语 须在高压中完成任务
曾诗美在2014年加入新加坡聋人协会,同年开始到法庭为被告进行手语通译。对她而言,法庭通译最大的挑战是理解法律术语,并在高压环境下完成任务。
“法官和控辩双方说话的速度往往很快,我们必须在很短的时间消化,并用手语把完整的信息正确地传达给被告。”
曾诗美认为,法庭手语通译员是要确保聋人和听觉正常者在庭上能有效沟通,让案件有公正审理的机会,即在“法庭发挥正义和可及性作用”。
但她坦言自己其实不太喜欢接法庭通译的工作,因为“不希望看他人陷入纠纷”。她说,这是性格关系,只能提醒自己,不能让情绪影响工作——通译员应保持中立,每次踏入法庭后只有一个目的,专注把通译做到尽善尽美,任务结束后把过堂发生的事情留在法庭里。
专家:应将新加坡式手语列为官方语言
新加坡聋人协会的律师诊所在2007年创立,由志愿律师为协会成员提供免费的基本法律咨询服务。


  2021年,尽管受冠病疫情限制影响,林智威(右上格)与团队继续为新加坡聋人协会的成员举办线上讲座,分享个人资料保护法令相关知识。分享全程有通译员(右下格)进行通译。(受访者提供)
 
极光律师事务所(Aurora Law LLC)董事长林智威2019年开始在法律诊所当义工,加入前已为新加坡聋人协会的成员举办有关遗嘱、持久授权书和刑法等课题的讲座,提高聋人的法律意识。
他说,法律诊所常收到的询问包括离婚、个人保护和骚扰。“法律诊所旨在提供聋人协会的成员初步的基本指引,让他们了解如何着手寻求进一步帮助。”
林智威读书时活跃于剧场,对利用手势、脸部表情和肢体语言沟通感兴趣,2014年开始学手语,隔年走入社区提供通译服务。
法律语言讲究细微差别(nuance),然而手语未必有对应的英文翻译,提高了通译的挑战。
闭路字幕虽可助聋人理解 但无法取代现场手语通译
林智威举例说,永久授权书涉及“授权人”和“被授权人”,但手语没有这两个名词对应的翻译,因此很考验通译员的解释能力,他们必须对这两个词汇有深刻理解,才有办法换个方式讲解。
林智威指出,英文英语是许多聋人的第二语言,他们用手语沟通往往更自在。“虽然电视节目、艺术表演和活动场所等提供闭路字幕(closed caption),可以提高体验可及性,但闭路字幕无法取代现场手语通译的作用,后者能更好地弥合聋人和听觉正常者的沟通。”
为保障聋人的利益,林智威认为,我国应承认、推广和促进新加坡手语的使用,这包括聋人群体这些年提倡的将新加坡式手语列为官方语言之一。
应为手语通译拟定职业规范
此外,制定政策和法律框架也是重要的,以承认手语通译为一种职业,为他们拟定职业道德规范,并提供更多资源和培训,确保他们能持续有效地服务聋人和弱听群体。
林智威说:“从2012年起,我国已是联合国《残疾人权利公约》的签署成员。若能落实这些措施,将很大程度改善聋人的沟通渠道,使我国与公约的宗旨更一致。”
与聋人社群交流多年,他认为:“如果听觉正常者愿意投入时间和精力认识聋人和弱听文化和语言,走入他们的世界与他们互动后,会意外收获更丰富的体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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