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晋4日讯)一名男子在酒醉的情况下使用巴冷刀致伤年迈母亲,被判监禁12年和鞭刑2下。 此案被告为47岁的吉山,被控于2024年9月22日约傍晚6时15分,在位于石隆门一带的住家,以巴冷刀蓄意致伤84岁母亲。 他此举抵触刑事法典第326条文,并与第326A条文同读。 一旦罪成,可被判监禁长达20年和罚款或鞭刑。 案情显示,警方接获来自被告弟弟的求救电话,指他的哥哥用巴冷刀致伤了母亲。警方赶往现场后逮捕被告,并迅速的将伤者送往医院接受治疗。 经调查发现,被告为伤者的第6名孩子,案发时突然以巴冷刀袭击母亲,导致她的右大腿骨折,左手小指也因袭击而断裂。 被告也在庭上承认在醉酒状态下与母亲发生争执,随后袭击母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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