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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高薪为由骗至缅甸窝点交赎金才脱身

2024-2-7 12:37| 发布者: 纳幕残情| 查看: 1076 |原作者: 纳幕残情

摘要: “蛇头”以“高薪”为由,拉拢他人非法偷渡至境外诈骗犯罪窝点,诈骗犯罪集团接手后,采用控制人身自由等方式强迫偷渡人员从事电诈等犯罪活动。

“蛇头”以“高薪”为由,拉拢他人非法偷渡至境外诈骗犯罪窝点,诈骗犯罪集团接手后,采用控制人身自由等方式强迫偷渡人员从事电诈等犯罪活动。

2月7日,最高法公布8件近期人民法院审结的跨境电信网络诈骗及其关联犯罪典型案例,释放从严惩处、全链条打击等信号。

一起典型案例显示,2021年2月,被告人潘某杰以缅甸有“高薪”工作机会为由,邀约同村村民潘某旭、潘某德、张某阳(均已判刑)等人去缅甸非法务工。三人同意后,潘某杰便与“对方公司”人员商定路线、交通、住宿、接头等事宜。同年3月,“对方公司”人员陆续向潘某杰转款共计约人民币1.5万元,由潘某杰负责安排出境人员行程。之后,潘某杰带领潘某旭等三人从江西省湖口县出发,到达云南省芒市。“对方公司”人员在芒市与潘某杰接头,后带领四人偷渡至缅甸,送至一电信网络诈骗窝点。

在犯罪窝点期间,潘某杰等四人均被限制人身自由,被胁迫参与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活动。同年7月,四人交付赎金后得以脱身,其中潘某杰本人交付人民币15万元赎金。之后,潘某旭等三人立即回国,潘某杰滞留在缅甸,后于2023年4月从缅甸果敢清水河口岸入境并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到案后如实供述犯罪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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