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7日讯) 新加坡国家图书馆管理局助理司长涉嫌贪污贿赂共14万新元(约49万6537令吉13仙),今日与涉案10人一同被控上法庭。 被告陈秀龙(48岁)案发时是新加坡国家图书馆管理局(简称NLB)的助理司长,共面对9项贪污受贿的控状,两项欺骗以及一项抵触官方机密法令的控状。 陈秀龙目前以15万新元(约53万2004令吉6仙)保释,案展下个月6日过堂。 新加坡贪污调查局发出文告,指陈秀龙在2018年至2019年期间,故意推动Broadcast Engineering Services私人有限公司(简称BES)与NLB的生意业务,多次向BES销售经理林文河(49岁)收取共9万新元(约319202令吉44仙)的贿款。 控状也指,陈秀龙在2019年3月之前,与潘鹏全合谋,欺骗BES说公司已经为国家档案馆完成所有应完成工作,BES因此支付共3万新元(约10万6400令吉81仙)给潘鹏全的公司。 控状也指,陈秀龙在2018年2月9日,获取新加坡通讯及新闻部常任秘书对于一项计划的预算提及的意见后,将此预算消息以WhatsApp的方式透露给Broadcast Professional私人有限公司的高级销售经理陈伟明(40岁)。 根据新加坡防贪污法令,犯者一旦罪名成立将面对罚款最高10万新元(约35万4669令吉38仙),或坐牢最长5年,或两者兼施。 根据欺骗法令,一旦罪名成立,将面对罚款以及最长10年的监禁。 抵触官方机密法令者,可被判罚款不超过2000新元(约7093令吉39仙),或坐牢不超过两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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